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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简 报
第35期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2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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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召开第三届第五次
理事会暨座谈会议

2026年8月30日,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第五次理事会在拉萨飞天鑫荣大酒店三楼飞天厅顺利召开。协会理事、监事出席会议,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履行议事程序,各项议程审议完毕,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紧紧围绕党建引领行业发展、会员服务提升、对外行业交流、分支机构合规整改、内部制度体系完善等重点任务开展研讨,凝聚行业共识,明确下一阶段协会工作方向。

会上,秘书处首先作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报告回顾上半年在党建引领、会员服务、安全培训、检测人才培育、企业走访诉求收集、地方标准编制、跨区域行业交流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同时围绕深化“党建+建匠”品牌建设、做实质量安全服务、评优树模技术赋能、畅通政企对接、推进标准编制、人才队伍培育、内部治理优化、举办西部建筑业区域交流会议等重点,部署2026年下半年各项重点工作。全体理事经充分研讨,表决通过该工作报告。
会议第二项,审议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工作交流会承办相关事项。会议听取本次区域性行业盛会筹备情况汇报,会议拟定于9-10月举办,是协会首次独立承办该项西部区域重点会议。会议就会议举办方案、参会规模、研讨议题、观摩安排以及38-48万元会务经费预算进行审议,同意由协会统筹落实会务各项工作,严格厉行节约、规范经费管理,确保充分展示西藏建筑业发展风貌,搭建西部建筑业资源共享、技术互通协作平台。
第三项,审议分支机构规范调整相关事宜。根据民政部令第85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8月1日施行)新规要求,为落实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会议审议分支机构更名、负责人称谓统一调整方案:原“法律援助中心”更名为法律调解工作委员会,原“职教联盟分会”更名为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统一规范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取消会长、理事长等法人组织头衔,区分委员会、分会分别使用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主任、副主任。会议表决通过以上整改方案,授权协会秘书处完成报备、社会公示、牌匾证件材料更新等全套整改落地工作。
第四项,会议审议法律调解工作委员会分支机构负责人调整相关议案;审议法律调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拟任人选,按程序完成人事事项审议,为各分支机构规范有序运行夯实组织基础。
第五项,会议集中审议协会制度体系建设文件,表决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内部规章制度(2026修订版)》《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财务规章管理制度》,以及法律调解工作委员会、工程保险与担保分会、监理分会、检测分会、造价分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分会、招标投标分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装配式建筑分会共10个分支机构内部管理办法。整套制度进一步厘清协会及各分支机构权责边界,规范机构设立变更撤销、人员管理、业务活动、财务资产、档案党建监督考核全流程,推动协会及各分支机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会议强调,协会要坚持党建引领,恪守“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广大会员企业”的核心宗旨,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和企业的“贴心娘家”。全体理事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收集反馈企业急难愁盼;秘书处要抓好本次理事会各项决议落地执行,抓实西部行业交流会举办、分支机构合规整改、制度落地宣贯,聚焦高原建筑业质量安全、人才培育、绿色数字化转型,全力推动西藏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理事会各项议程结束后,会议增设行业交流座谈环节。座谈不设定固定发言顺序,参会理事结合西藏建筑业发展现状、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协会会员服务、行业自律、评优创优、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等工作畅所欲言,围绕项目承揽用工、人才短板、经营履约难点堵点、质量安全管理、政企沟通、企业维权等方面交流实践经验,对协会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座谈会梳理了行业现实痛点,交换了大量实际工作经验。下一步,协会将立足会员服务主责主业,持续收集企业诉求与意见建议,做好政策宣贯解读,围绕劳务用工、招投标改革、安全造价审计、新能源项目对接等企业关切领域,常态化组织行业交流、业务培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接主管部门、平台机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系统运行、行业乱收费等实际问题;引导行业加强自律,推广优秀企业管理经验,助力会员单位补齐经营管理短板,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推动我区建筑业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座谈会明确协会将持续敞开意见反馈渠道,随时接收各理事单位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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