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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建筑业


 


第15期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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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2025年6月26日上午,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协办的《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视频会议顺利召开。会议采取“主会场+分会场”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区住建厅,各地(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设分会场。自治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立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伦珠次仁主持,会议邀请了西藏电视台、西藏商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全区住建系统、建筑业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共计6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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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立东在会上回顾,自2024年5月试行招投标智能化改革以来,我区已取得显著成效: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招标过程公开透明、评标效率大幅提升、项目投资有效控制、数字档案全程留痕,相关经验获住建部、最高检认可。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和新现象,如招标过程中企业围标趋势上升、个别项目中标企业与招标项目业绩匹配度不高等问题。由于行业监管力量薄弱、招标人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不足,尤其是在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方面缺乏有效管控措施,甚至出现了买标、卖标等套利现象。

此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通过“三改两加强”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监管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堵塞漏洞,在监管手段上出实招,在服务效能上求突破,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升招投标治理效能。特别是在业绩认定方面,将企业类似业绩指标下调至拟招标项目的1/2,低于内地省市2/3的做法,这一政策吸引去内外企业参与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助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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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中心主任汪海澎围绕修订背景和过程、主要修订内容、评标办法等方面深入解读。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九章60条,相比2024年试行稿,新增3条、修订35条。《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三改两加强”深化改进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修改定标方式,保留系统推荐前3名候选人模式,新增评定分离模式,为招标人提供更多选择,同时确保定标过程依法合规;二是修改评标规则,调整投标报价分值,引入多个随机系数,破解企业团伙围标串标问题,最大限度压缩操控评标结果的空间;三是加强建设资金共管,通过建立共管账户规范资金支付流程等措施,从源头遏制买标卖标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加强标后履约监管,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信用管理,强化“两场联动”执法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

 会议强调,修订出台《管理办法》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西藏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要求各市地住建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面解读《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各级干部和相关企业学深悟透、精准执行。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要将《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与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高压态势,共同推进《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为西藏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基石